刘丽杰被非法关押 家属与辩护人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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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丽杰女士被枉判三年半,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被劫持到佳木斯市桦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家属和辩护代理人多次要求会见刘丽杰,均遭拒绝。家属担忧她的身体状况。

刘丽杰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九九三年七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生物系,任职于佳木斯市职教集团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该职业学院的前身是佳木斯市教育学院。

刘丽杰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刘丽杰去一名老年学员家学法(阅读法轮功著作),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阳公安分局所属多个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因身体状况十月十六日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被告知监视居住,九月十三日被向阳区检察院非法公诉,同日卷宗移送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向阳区法院分别在十月十二日、十一月十六日二次对刘丽杰非法庭审。在第二次非法庭审的次日,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下非法判决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刘丽杰上诉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

佳木斯公检法在案件程序上多处违规操作

在公安阶段,公安局警察撬门入室绑架,不出示任何手续随便抓人;检察院以《刑法》三百条非法起诉,错误适用法律条款,制造冤假错案,草菅人命;法院荒唐草率结案,开庭前不按照规定通知代案律师,无理阻止亲友辩护人进庭辩护,在刘丽杰多次抗议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庭审程序,匆匆结案下非法判决书,完全违背了法律工作者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

刘丽杰上诉后,佳木斯市检察院王慧君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给刘丽杰打电话,通知刘丽杰去检察院做一个询问笔录。说:“如果不方便过来,你可以自己写一份你的情况,把你的上诉理由还有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写份材料拿过来。”

刘丽杰说:“我没有犯罪,我的上诉理由都在我的上诉状中啊。因为我自己有代理人,也有辩护人,待我和我自己的辩护人沟通一下这个情况。”王慧君又说:“因为听取你或者是讯问你被告人,是我们法定的程序,这个情况是不能以律师代理的。听取你的辩护人的意见是另一个程序。”就此事刘丽杰咨询了律师,律师回复说:“检察院要对当事人单独询问,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既然请了辩护人,任何情况下都可要求有辩护人陪同。”

检察官王慧君其实已经违法了。律师建议不需根据她的要求写什么讯问笔录材料。但刘丽杰本着讲真相救人的基点,还是整理了一份上诉理由的材料让家属送给了检察院王慧君。

刘丽杰的亲友辩护代理人得知中级法院非法裁定维持原判后,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去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找到此案的所谓审判长郭建峰,问他:为什么这个案子存在这么严重的问题,中级法院不开庭,不听取当事人、辩护人的意见,不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郭建峰解释,一审开庭的确存在没有辩护人这样的事情,但是一审没有下审判结果是可以再开庭的。辩护人说:一审重新开庭必须重新组建合议庭成员,他们原班人马又重新演一遍戏,走个过场这就违法。郭建峰说:家属现在可以进行申诉。

强制非法羁押刘丽杰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建设派出所所长刘军以听刘丽杰讲真相为名,让当天在刘丽杰家蹲坑警察八点三十分将她带到建设派出所,当刘丽杰到派出所后,刘军就接到了上边的电话,让刘丽杰做一下体检,随即有四个警察将刘丽杰劫持到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做身体检查。尽管体检结果多项指标不正常,但是经过一系列运作,还是将刘丽杰送往佳木斯市桦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刘丽杰体检结果:血压204/137毫米汞柱,心肌大面积缺血,心脏T波倒置,心脏下壁心肌梗塞,脂肪肝。有时心脏难受时,左肩部和后背有压榨样疼痛,感到要濒死和窒息,心脏疼痛时像裂开一样;严重头疼。对刘丽杰身体不符合关押条件这些执法人员全然不顾,检察院没有起到监督公安和法院依法办案的作用,而是三家互相包庇掩盖,在办案程序上只是走个过场,完全是听命于政法委指令行事,充分暴露了政法委是操控迫害的幕后黑手。

刘丽杰被非法关押看守所的次日,她家属才接到向阳区法院书记员的电话告知,她上诉后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家属和亲友辩护代理人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刘丽杰的身体状况,辩护代理人起草的三份法律文书,(1)变更强制措施,刘丽杰的身体不适合羁押;(2)暂予监外执行代理人意见书;(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公开刘丽杰体检报告。家属将三份法律文书分别邮寄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办公室、佳木斯市中院刑一庭庭长郭建峰、桦南县看守所所长贾斌、桦南县看守所办公室。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刘丽杰的代理人与家属前往桦南看守所找到所长贾斌,与之沟通因刘丽杰身体不适合关押申请监外执行,贾斌横加阻拦,以各种借口推脱,强词夺理,不按照法律标准行事。律师和家属下午去桦南县法院,控告桦南县看守所贾斌(负责人)及桦南公安局王文勇(法人代表),对刘丽杰的体检公开信息不理睬,不公开,要求立案。桦南法院工作人员说,桦南县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都归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家属和亲友辩护代理人两次去佳木斯市铁路运输法院递交控告材料

刘丽杰的控告代理人和家属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上午去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递交控告材料。工作人员以材料不符合要求为借口,要求修改。

第二天上午,刘丽杰的家人和代理人再次来到佳木斯市铁路运输法院,所有工作人员都在开会,等了半小时才登记、扫码、安检,来到立案厅,工作人员看完材料后,又找出几条不具备起诉立案的条件,这时都让辩护代理人一一给驳回了,最后工作人员很不情愿的将材料收下,告诉七个工作日给回复。

随后家属到邮局分别给佳木斯公安局,向阳区法院、桦南看守所邮寄刘丽杰监外执行的申请书、附上早期刘丽杰体检的材料。至今家属和控告代理人并没有收到佳木斯市铁路运输法院的回复。

家属要求会见刘丽杰被拒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刘丽杰的家属再去桦南看守所,给看守所所长贾斌打电话,要求会见刘丽杰。贾斌说自己马上去开会,现在疫情严重了,所有外人一律不让进。刘丽杰的姐姐在电话跟贾斌说,早上特意坐车赶过来,就是惦记自己妹妹的身体状况,因为当天送丽杰到看守所体检一直都在她身边,深知她身体状况的危险,这次来就是想视频会见。贾斌说省公安厅疫情防控有规定,疫情期间桦南看守所属于隔离点,都在这里隔离二十一天,所有会见都不允许,如果没有疫情,人也不会送到这里。家属说二审已经下裁定了,就可以会见,佳木斯不是疫区,视频会见应该是可以的。贾斌一再强调自己听从上级规定,只要上级允许,我们就让见。家属问不让会见有文件吗?哪个上级部门负责这件事情?贾斌说佳木斯市公安局监察大队赵明就负责这件事。家属说刘丽杰的身体状况不好,一旦出现危险,看守所都有责任。贾斌说,刘丽杰身体没问题,头脑清醒。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东路街376号,邮编:154002
电话:0454-8924048
院长:刘雨茎

桦南县公安局
公安局局长王文勇:18724267777
公安局副局长
李利民:13846111119
裴艳龙:13199141000
史志刚:13349445566
张忠辉:13946417678
石化南:13946417666(退休)
郭烽炬:13836692699(退休)
田 力:13946467000
胡泽阳:15545413555
王锦峰:17604548585、13836697678
闫继业:13144542225(主管迫害法轮功)
李瑞晨:13945490858(驻公安局纪检检查组长)

桦南县看守所
所长贾斌:13136984488、13845425888
单铁生:15590956838、13614546838
白宇:15663042266、15694548980
邢方孝:13206997373、13945447373
贾土军:13039635511、13091623566
李士英:13846112966
赵光辉:13091634499、13946434777
张志军:15590958768、18245415654
姚添福:13208406868、13945409988
周士龙:13208425529、13836692234
刘明:13045436767、13845432727
黄永成:13091643355、13101658269
关振全:15164505048
刘辉忠:13091659005、18245405005
李臣:15645449655、15694546233
丁宏宇:18845782027
项玉斌:13208415757、13803677869
李若微:13159977000
吕呜:18324643567
王文学:15845164445
艾仲明:18745436633
程鹏:13766674040
孙磊:18245410930
刘刚:13045449315
王雪松:13045430908
吴天法:18724270403
陈明:13159977000
孙续男:15046480181
李天阳:13352542802
王喜春:15764544211
李佳峰:15046434507
李愽:15765463565
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李晓龙:17790680001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岫岩:15846839999、0454-2638606
佳木斯市检察院检察长朱长春:13030023900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局长刘东方:15945657333
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院长王斌:13604865553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毕宏书:13845430666
佳木斯市政法委书记刘立民
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支队长姜松柏:13303687666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此案承办人
审判长:郭建峰
审判员1:贾文华
审判员2:赵璐
书记员:刘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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